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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9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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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陈同甫(陈亮)书》:“绌去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而从事于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之事”,是用来讥讽实学代表人物陈亮的,嗯,陈亮陈同甫就是辛弃疾的那位好朋友,千古留名的“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这首《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就是辛弃疾写给陈亮的词。

现在胡俨拿出来,自然是以朱熹讽陈亮故事,来重现理学对实学的压制。

实际上,拿“物欲”这个论点来战斗,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本体论和心性论,两个大类。

理学“气本论”的本体论被姜星火的细胞物质论彻底攻破,完全无法抵挡。

剩下的就是心性论。

心性论分为“人心”和“天性”。

人心也没得辩,姜星火解释的很清楚了。

所以,只剩下了心性论里的“天性”,也就是理欲论。

这就相当于所有的阵地都已经彻底失守了,只剩下这最后一块坚实阵地了。

而一旦理欲论也辩不过,那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面旗帜,自然就要被拔除。

到时候,就意味着反方辩手们的彻底失败。

所以,胡俨不得不从理欲论出发,做最后的防守反击。

这里要说的是,理学的心性论的终极形态,也就是朱熹的“天理人欲论”,是要客观公正地对待的。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属于极端案例,而对待人欲,并不是指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物质欲望,而是指超出正常欲望范畴外的东西,也就是朱熹定义的“人欲者,此心之疾,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即人欲是人的后天因受物欲昏蔽而致的疾病状态,循其病态则表现为私且邪。

朱熹不是疯子,相反,他是能列入“诸子”的存在,是理学的集大成者,是宋儒的巅峰存在。

所以,朱熹不会犯逻辑上的低级错误,关于天理和人欲的关系,朱熹认为它们是相对的,所谓“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朱熹的理欲观念里,是肯定正常的物质欲望的,认为一个人饥欲食、渴欲饮,这些都不是人欲,而是天理但是如果饥不仅食,而要求美味;渴不只饮,而要求琼浆玉液,这便是人欲。

如果是小农经济基础下的封建帝国,缺乏商品循环,严格控制流动与流通,那么这套“天理人欲论”,当然没什么毛病,不仅没毛病,而且非常契合。

朱元璋一直致力于把大明建设成一个道德模范大农村,所以很喜欢朱熹的这套理论。

但在如今的永乐时代,一切显然都变了。

消费主义虽然是陷阱,但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必然伴随着物质欲望的膨胀的,人们没有物质欲望,怎么进行消费?不消费商品怎么生产、流通?商品无法生产流通,工场主和工人以及相关社会阶层如何获利?

所以,对于姜星火来说,朱熹的“天理人欲论”必须被批判,逆时代潮流的这些落后思想,也必须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里。

姜星火沉吟片刻,开口反驳道:

“故君子之用损也,用之于‘惩忿’,而‘忿’,非暴发,不可得而惩也。”

“用之于‘窒欲’,而欲,非已滥,不可得而窒也。”

“《王樵·惩忿窒欲箴》中所言损者,实乃衰世之卦也,杞人忧天莫过于此,若夫未变而亿其或变,早自贬损以防意外之迁流,与畏金鼓之声而自投车下何异?不亦愚乎?”

姜星火的意思就是“惩忿窒欲”这个主题就不对,忿不需要惩戒,欲也不需要窒束,“损”的主张是有害于生命的运动、生长、繁衍的,对于极度抵制和鄙视欲望的这种想法,是纯粹的庸人自扰,跟害怕被贬谪所以自己先跑路,害怕打仗声音所以自己先跳车是一个道理,非常愚蠢。

解缙跟着补充道:“人欲本就与天理一体的,禁人欲不仅妨碍天理之实现,更扼杀正当之欲望,若不择其善或不善而止之,则‘窒欲’恐怕是无用之功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描述百姓对周历王残暴统治的憎恨和恐惧,出自《国语·周语上》),难道就真有用吗?”

胡俨亦是勉力应对:“子曰:克己复礼,《中庸》言‘致中和,尊德性,道学问’,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人性本明,只是被人欲所蒙蔽,如宝珠沉于水中,明不可见,脱水而出,则宝珠依旧自明,自家若得知是人欲蔽了,便是明处,哪有身处暗处,还要一力投入水中暗无天日的道理?若是人人思己欲,天下岂不大乱?”

姜星火一眼便看穿了胡俨的小陷阱,但他反而大大方方地承认了,并没有头铁地强调人欲绝对无害。

“因人欲有恶,故而恶人欲,未尝不是另一种弃暗投明。”

姜星火笑道:“君子敬天地之产而秩以其分,重饮食男女之辨而协以其安,例如我喜食鱼,以河鲂为美味,便要恶非河鲂之鱼吗?”

“薄于欲者,亦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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