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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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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楚青集没有再来打扰。

但林白青估计曹姑妈不敢把事情闹大,肯定会答应借针的。

在飞机上几乎24小时没有睡,到了国后又忙碌了一整天,这一觉林白青睡的特别沉,但她睡的时间并不长,第二天一早,六点钟她就醒了。

她只有一周的签证,来回要用掉四天,只有三天时间可以呆在国,必须早点启程去洛杉矶,不然,即使她有心,大概也没时间帮沈庆仪治病的。

昨晚没吃饱,肚子饿的慌,林白青遂进了厨房。

天还早,佣人没起床,打开冰箱,见里面全是牛扒,肉馅,奶酪一类的东西,林白青拿了罐牛奶,又找到麦片给自己泡了一碗,边吃,边开了一个药方子。

楚青集的司机名字叫阿水,皮肤黑黑的,看着木讷,但是个很机灵的小偷。

他起得也很早,正在洗车。看到林白青出来,弯腰喊:“大小姐早安。”

林白青笑问:“你认识李爷吧,知不知道他家怎么走?”

阿水点头:“知道。”

林白青给了他一个药方子,说:“麻烦你去把这个药方交给李爷。”

阿水双手接过药方,再鞠躬:“好的。”

他打开车库,里面并排停着好几辆车,从中挑了一辆最差的,他走了。

而他在洗的,是一辆大越野车,jc,应该是楚青集准备洗来出行时开的。

虽然知道国的路比较好走,各州之间只要开车都是四通八达。

但林白青害怕路上要耽搁时间,想尽早动身,遂提起水管子洗起了车。

不一会儿,楚青集起床了,捣着牙刷出来一看,愣住了:“青青,你可是咱们家的大小姐,怎么能洗车呢,阿水人呢?”

林白青说:“他去给李爷送药方子了。”

楚青集看到有个佣人出来,吼那佣人:“没看到大小姐在洗车,还不去干?”

再看林白青:“你是咱们楚家的大小姐,家里四五个佣人,你是主人,要指挥他们干活,别跟你妈妈似的,明明是个女孩子,却总喜欢干男人的活。”

提起沈庆仪,林白青起兴趣了,把水管子交给佣人,笑问:“我妈是不是一个动手能力特别强的女性?”

楚青集说:“就渡港的那条路上,几乎没有女人能活着游过去,她算一个。”

又说:“她不但是个onitor,还是一名妇女联合会的执业律师,经常帮弱势女性打免费官司的,人虽然瘦瘦的,但精力特别旺盛。”

人虽然瘦,但精力旺盛,这也跟林白青想象中的差不多。

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照片里那么年青。

林白青还有一件关于母亲的事情一直想问,又没敢问。

“对了,她已经结婚了,或者另有恋人吗?”终于,她还是问出了口。

如果现在的沈庆仪有照片里那么漂亮,追求者肯定不少,二十年了,她另有爱人了吗,再婚了吗?

这牵涉到后续,林白青要不要打扰,并帮沈庆仪找回记忆,她得知道。

“关于你妈的感情问题,说来话长……”楚青集才要说话,曹芝芳出来了,笑着说:“青青,佣人已经把早餐做好了,快去吃饭吧。”

林白青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还是头一回享受资本主义大小姐的待遇。

阳光明媚的早晨,四五个佣人,车有人洗,饭有人做,卫生也有人搞。

要不是她还记挂着她的小诊所,都有点乐不思蜀了。

当然,这一切的舒适靠的都是钱,所以楚青集一天才挖空心思,四处搞钱。

也是因为忙搞钱,家里的事他就稀里糊涂,随意糊弄。

曹芝芳伙同佣人给楚春亭下药的事,林白青可以告诉楚青集,也可以不,因为本身的矛盾症结不在曹芝芳,而在楚春亭父子,是他们父子都太固执了,一个顽固愚昧不懂变通,一个满身铜臭,眼里只有钱钱钱,是他们自己害了他们。

当然,那是在曹芝芳不要惹她,井水不犯河水的情况下。

……

因为只来一周,林白青只带了一双换的鞋子,而且是一双不怎么舒服的皮鞋,她脚上穿的白色运动鞋是顾培帮她买的外贸货,eo的,纯白色的皮面,又柔软又透气,式样还好看,林白青特别喜欢,自来就一直穿着它。

她早晨穿的是拖鞋,这会儿才要换鞋子。

但她才要进门,就看到有个佣人在她放在门口的鞋子上踩了一脚。

而曹芝芳,把小兔子给了佣人,那佣人接过兔子,放到了她的鞋子里。

兔子扑腾扑腾的想出来,但因为鞋口小,钻不出来。

曹芝芳和佣人俩相互挤眉弄眼,皆在悄悄笑。

这应该是想让兔子在她的鞋子里撒尿,或者拉粑粑吧。

而在原来,曹芝芳和佣人一唱一合,就是这样对待楚春亭的吧。

总是在生活中,在各种小事上为难,挑衅,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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