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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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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都挺傻的。”

走廊里,黎绯深呼吸。

——如果我可以很自私的话,我是非常非常想要你的。燃烧全场,炸裂气氛。

——但是比起这个,我更希望你休息,哪怕三天。

黎绯知道方以航替苏故请了一周的假。

——能不能在这几天,考虑一下?改变打法,会很难很辛苦,但是可以延长职业生涯。

黎绯措辞极尽小心,上面那句话来来回回删改了好几次,她知道自己其实没有资格在这里指手画脚,但是如果不说出来不争取一下,就不是黎绯了。

黎绯最钟爱的大提琴家,杜普雷的职业生涯自十六岁登台,到二十八岁落幕,辉煌而短促,一如她的琴声。

杜普雷一直演奏到手指失去知觉,罹患多发性硬化症。

天才与凡人之间相隔天堑。黎绯知道这是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但她希望自己,可以演奏得更久一点,再久一点,延长海德格尔的琴声。

出乎意料的是,苏故的反应十分平静。

“其实,你可以自私一点。”

面对黎绯不可置信的眼神,苏故莞尔。

“你是学古典的孩子,大概没什么体会,我们这一行的职业生命,是很短的。”

“我现在的年龄,在这个圈子里,已经算老的了,等再过几年,大概就要被划分到油腻的中年大叔的范围了。”

“小孩子说梦想大家会鼓励,人到中年再谈梦想,像个笑话,无非是一种逃避现实的借口罢了。”

黎绯怔了怔。

见苏故转身欲走,她连忙抓住了他。

苏故抽了一口凉气。

黎绯松了手,心里却在想,疼吧?疼死你好了!

比青年矮了一个头的少女直接堵住了去路。

——你以为这样很帅气吗?

她大概知道他的计划了。用尽全力去打鼓,不计较对自己身体健康的耗费,甚至是有意无意地加速这种耗费,以提前结束职业生涯。

然而,见过了他的演奏,她可不会觉得,他真的会甘心告别舞台。

人是贪心的动物。

——你其实不过是在逃避罢了!

苏故的视线停顿在了“逃避”两个字上,文字是安静的,少女的笔迹也是纤秀的,然而这一行字,却比任何话语都振聋发聩。

年轻的时候叛逆,为了逃避现实,一头扎进了摇滚。等到了无法逃避责任的年纪,才讪讪退出。

但其实生活的责任与追梦的热爱,根本不是矛盾冲突的。

——想要真正不留遗憾的方法其实只有一个,去面对它,去解决它。

苏故笑了,像是在笑小孩子的天真可爱。

黎绯深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突然想到ryan和苏故之前的话里都提到了同一个关键词。

——你觉得摇滚是年轻人的专属吗?

黎绯咬牙,她也不怕得罪人了,反正这是他们的私人谈话。

——小孩子的装酷有什么意思,我觉得中年人的摇滚才是最酷了。

说话从来滴水不漏的少女,第一次使用这样偏激的言辞。

年轻时候的天真纯净,固然美好动人,大多却是出于无知的一腔孤勇。

——认清了现实仍然选择去爱,这是大人的浪漫。

她在他的音乐里听到了这种珍贵的浪漫。

她不想让它消失。

黎绯想不通,怎么会有人觉得这样的苏故油腻呢?

认清了这个世界的糟糕,选择与它同流合污,这是油腻,但经历了那么多的糟糕过后,他仍然没有被现实改变,坚持自我,黎绯甚至会觉得,这样的大人,或许比天真地相信一切美好的孩子,更接近于温柔勇敢的本质。

苏故愣怔间,黎绯一鼓作气趁胜追击。

——你的鼓有名字吧?

——你真的甘心它蒙尘吗?

哪怕想象得再美好,竭尽全力到最后一刻,然而直到真正的告别时刻来临,才会意识到,人终究是低估了自己的贪婪程度。

杜普雷有三把大提琴,最著名的是出自斯特拉迪瓦里之手的大卫杜夫,被病重的杜普雷交给了马友友。黎绯也非常喜欢马友友,但是对于大卫杜夫来说,这把有灵魂的大提琴,可能会更希望陪伴杜普雷继续演奏到八十岁吧,而不是终结于二十八岁的绝响。

黎绯提起他的火凤凰,苏故才深刻地感受到了,一直深藏于内心的不甘。

青年有些恍惚。

黎绯一声叹息。

她其实并不喜欢交浅言深。

所以她犹豫过。但黎绯想起了记忆里的壁画,本不必花费弗吉尼亚长达五年的时间,因为那个教堂其实很小,即便生着病,最多三年就可以完成。

油画的颜料滑落,滴落到了画家苍白的脸上。高高的脚手架上,拖着病躯的弗吉尼亚,却最终被救助她的修女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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