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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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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大半年的度田事宜,初步阶段已经基本完成了。

江南各省,清点出未造册登记,以及恶意“飞洒”,挂于他人名下的隐田,达七千多万亩。

内阁通过法令规定,凡个人名下,未超一千亩的,补交十年税款,可以重新登记,超过一千亩,且未登记的隐田,全部抄没,若有在查证检点过程中,有隐匿、勾结、贿赂、抵抗等行为的,抄没全部田土。

途中当然遇到了各种情况,有想贿赂官员逃脱的,有暴力抗法的,有拿出祖上恩阴求说法的。

但在皇家铁拳之下,都只得偃旗息鼓。

六个月内,光因行贿受贿、暴力抗法、造假欺骗等等原因想要逃脱度田,而被判处斩立决的,就超过三千人。

其中除了士绅地主外,还有三百多人是参与度田的官吏。

朱由榔在综合内阁和户部、都察院意见后,制定了“三查”制度,也就是参与度田的,各地临时组建的“巡视组”,并非常设,先由本省不同府县的巡视组查一道,再让不同省巡视组查一道,最后由南京衙门临时打乱安排的巡视组再查一道。

三方得到的结果相同,才能过关,如果一旦有不同数据,之前主持度田的带队官员就必须给出说法。

初步结果,江南各省,不包含已经完成的湖广、两广、云贵和刚刚拿下的四川,其余浙、直、闽、赣四省,共查抄田亩近七千万亩。

这个数字,足以安置一千二百万以上的失地流民。

内阁又颁布《民屯令》

规定各级官府组织民屯事宜,当然这个所谓“民屯”,其实就是分田,只不过并非免费。

凡失地农民,均可向官府报备,分与定量田土,按照土地肥力不同,田土数量有所出入,但总的而言,人均中田在四亩以上。

失地农民成为民屯户后,前三年除税负外,还要缴纳两成官租,后三年减为一成,从第七年开始,土地就完全归属民屯户。

同时,早在四川战役都还没完全打完之前,内阁又推出了《民垦令》,就是鼓励江南地区向经过战争破坏后,人烟减少的四川移民。

此时的四川,还没有到历史上康熙年间那种赤地千里的地步。

虽然后世清朝把四川人口稀少的锅甩给了张献忠,但那种逻辑实在是不堪一击,毕竟要知道,张献忠之后,四川先后作为永历朝廷、吴三桂的根据地,还能再支撑二十多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如果在张献忠入川后就人烟断绝,怎么可能?

莫非李定国、吴三桂都是大魔法师,会招阴兵?

事实上,根据后世残留的诸多府县纪事,和私修史书,当事人的通信、回忆录(明晚期士人尤其流行写回忆录,基本都是不出版的)等等,不难还原历史真相。

四川在明末清初人烟断绝的惨像,不是一个张献忠就能办到的,人家满打满算才在四川呆了多久?就能把近千万人口杀绝?鬼子当年拿着机枪大炮武器都没这本事吧?

真实记载是,直到三藩之乱时期,四川虽然民生凋敝,人口锐减,但没有到达如此惨状,而四川真正变成一片白地,是三藩之乱平息之后的事情了。

从崇祯年间开始,四川先后沦为官军和民军,民军和清军,清军和三藩军反复拉锯的战场,常年战乱和封建军队的恶劣作风,反复蹂躏数十年的结果。

其中尤以三藩之乱时,清军突入四川后所造成的破坏为甚。

真要论起责任,那清军手上的血,可比只在四川呆了没多久的张献忠多太多。

这个情况有点类似于河南,只是四川地理环境封闭,外来人口不容易流入,所以人口恢复得更慢而已。

故而到了康熙年间,还要动员江南、湖广百姓入川充实户口,由于人烟稀少,导致山野虎患猖獗,不少移民葬送虎口。

如果真是张献忠干的,距离此时,都过了五六十年了,就算元气未复,也不至于赤地千里。

所以此时的四川,虽然人口锐减,经济生产被大为破坏,但还远远没有到达“千里无鸡鸣”的地步。

内阁和户部预计,只要能动员十八万户,八十万以上百姓入川,便足够逐渐恢复当地经济生产。

老百姓自古安土重迁,一般不会轻易背井离乡,再加上这又是数千里漫漫长途,而且所分的土地也大多抛荒多年,要重新开垦。

所以朝廷给出的条件非常优厚。

为此,朝廷专门发行专项“重建天府”国债,每名愿意移民的百姓,都能分得八两安置银,成人可得四石粮食,未成年两石,并且所需农具均由官府免费提供。

途中各省军队、官府,要沿途安置护送,提供必要饮食、栖居。

入川后,前两年免税,后三年半税,从第六年开始,才征收全税。

而且入川移民所分土地,虽然都是抛荒地,但却能比江南地区多分两成,要知道四川盆地的土壤,只要开垦得当,产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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