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请收藏本站网址:ahshuwu.com

为奴 第104节(1 / 2)

加入书签

王诩昏沉一日后,第二日便退了高烧,总算是睁开了眼睛。那伤口也因为郎中精心调制的药膏而没有化脓感染。莘奴听到瑛娘说他醒了之后,便没有再去看他。只吩咐了能干心细的奴仆照料他的饮食起居。

只是病弱而体娇的鬼谷子变得有些挑嘴。从前甚好打发的口舌,如今却挑挑拣拣,每顿饭都食得不多,加上身上的烙伤和余毒,人也憔悴虚弱得很。

听了瑛娘的回报,莘奴真是有些气,不知好歹的竖子!既然逃脱了死劫,倒是赶快养伤好起来啊!

就像廉伊所言,到时再有路过的客商,她不但分文不要还倒贴银子将他送走便好。这样一来,既没有卷拂了魏王贬他为奴之意,同时也让府宅恢复了清静,该是多么的两全其美?

就在王诩又是一天滴水未沾后,莘奴再也忍不住了,憋着气儿去见王诩。推开房门一看,他并没有静卧在床上,而是坐在窗边,望着窗外一片娇艳的菊花。

莘奴虽然进来了,可是他却连看都未看一眼,表情寡淡得很。也是,他落入今日这般田地,全拜自己所赐,又怎么会若无其事地同自己打招呼呢?

可是看着他那清冷的样子,不知为何,莘奴一阵的气闷,便坐在他的身边道:“为何又不食饭?”

直到她说话,王诩才轻移了目光过来,淡淡地说道:“饭菜做得不甚可口。”

那样的气质,十足还是挑肥拣瘦的主子模样。莘奴看着他这样子心内来了气,冷声道:“府里的奴婢都是一样规格的饮食,莫不是你觉得自己哪里特殊,能吃得比其他的奴隶好?既然这般,我的府宅太小,养不起你这等金贵的,明日找人过来,将你送到人市典卖了,你也好换个富贵些的府宅,早日吃上些顺口的!”

这一席话说完,莘奴登时觉得胸内的郁气消减了大半。此时的她倒是领悟了以前王诩动不动老说典卖的了自己时的畅快了。

也难怪他总是喜欢将这些话挂在嘴边,这等看不顺眼便能一脚踹开的感觉甚是玄妙,只说了一遍,就有上瘾之感,实在是解气舒心的良方啊!

可是莘奴却忘了自己面前是何等羸弱的病人,这一番话说完后,王诩的脸色微微一变,当浓眉皱起时,突然抓起一旁放置的手帕捂在嘴上猛地一咳,当手帕再移开时,那上面赫然是一块触目惊心的血痕。

莘奴在一旁看得分明,顿时一惊,连忙端起一旁放置的一杯清水给他递了过去,懊恼地道:“都这般田地了,你那些忠仆孝徒都不在身边,就自己学着照料些自己,羸弱成一朵娇花,究竟是要摇曳给谁看……你总是咳血,是余毒未清的缘故。厨下有从商人那购得的番韭,有清热润肺的功效,我用它炒肉给你吃可好?”

王诩就着她的手慢慢饮下半杯清水,这才说道:“有劳了。”

虽然新近荣升为了鬼谷子的家主,可是莘奴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这家主做得却依然是以前的活计。

因为在鬼谷里吃惯了炒食,莘奴前些日子高价从黑市商人那买来了铁再锻造成锅,这才能吃上以前吃惯了的炒食。

只是别的庖厨都用不惯炒锅,还需她亲自来烹制,将铁锅架在火上很快就热了锅,再挖取一块乳白色的荤油进去融化成热油,放入切成薄片的鹿肉,翻炒调味,临出锅时,加入撕碎了的番韭,一时间香味扑鼻。

毕竟相处了那么久,莘奴是最了解男人的口味的。熬煮的细粥多粟少米,大块的炙肉切成薄片,再沾以姜盐作料。

将吃食摆在他的面前时,男人看着铺摆得赏心悦目的食物也甚是满意,这才慢慢地拿起筷子大口地吃了起来。

现在的他倒不似瑛娘描绘的那般不食人间烟火了。很快的功夫,碗碟俱要见了底。

莘奴见他终于肯吃东西了,心内也是一松。有苗施肥不怕长,只要他肯好好将养,再重的伤也是有痊愈的一日的,到时……

犹自神游的功夫,嘴边突然被塞入了东西,莘奴还没有回神便惯性地张开口,等回过神时,才发现被男人塞了一筷头的烤肉。

“怎么变得这么瘦?样子没有以前好看了。”男人心安理得地说了这么一句,复又大口地继续喝着细粥。

莘奴恨恨地嚼着嘴里的肉,只当自己烹煮的这一顿饭白白喂了赖皮的狗儿。

等他放下了碗筷,莘奴这才复又说道:“如今你这般情形,总是在我这外人身边不大好,不如我修书给秦国的王女嬴姬,叫她派人来接你走吧!”

王诩顿起茶杯漱口,优雅地用巾帕擦过了嘴后问道:“为何要找她?”

莘奴冷着脸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她是你的妻子,自然与你同甘苦,你落入贱籍的事情,也唯有借助她的力量才可掩盖下去。总比你的弟子知道他们的谪仙恩师被贬斥为奴要强吧!”

也不知是哪句好笑,逗得王诩轻声一笑,才慢慢道:“她不是我的妻子。”

见莘奴无动于衷,明显不信的样子,他又补充道:“当年她的母亲有恩于我的母亲。她们二人便定了婚约,将嬴姬许配给我。不过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