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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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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我们,同属于这一片关河,这一块战场!”

秦叔宝一向吝于言辞,更不是才华满腹的诗人。但他的一字一句,都有如血管里奔涌的战神之血,充满激情与豪迈!

万里戈壁丝绸之路上,兰州如同一颗明珠,孤独又骄傲的矗立。兰州的军队,兰州的民风,也一如秦叔宝的情怀与个性。简单,苍劲,雄浑,霸气!

来到这里不到一个时辰,秦慕白居然就爱上了这里。虽然这里没有长安的富庶与繁华,没有襄阳的精致与典雅。但他感觉,这处地方总给他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还能激发他内心深处隐埋的热血与激情。

仿佛,自己生来就属于这里!

傍晚,秦叔宝在城中的中军军屯里设宴,为新来的将士接风。

熊熊的篝火,大铁盂煮羊肉;粗糙的土瓷碗,琥珀色的老酒三勒浆。众人举至肩齐酒水激荡,一声喝下“干”!

便只听到一片咕噜咕噜的声音,所有人碗底朝天,然后放声哈哈的大笑!

银刀切肉,撕扯咬嚼无须斯文;席地而坐,欣赏本地百姓跳起的胡旋跳枝舞,五彩的发瓣和纯朴的歌声一起飞扬,伴之以冲天的号角与隆隆的军鼓。

这就是边塞!

用宇文洪泰的话说——“这地方,太他娘的过瘾了!肉,就是要大块的吃;酒,就是要大碗的喝!上了阵,光帮子砍人,一刀下去人马俱碎,淋一身的血,回来继续大块肉、大碗酒!”

秦慕白头次觉得自己的文采居然不如宇文洪泰。他的这些话,简直就是对眼前风采的最佳写照,没有比这更贴切的了。

酒至半酣,许多将士都起了身来,和百姓们一起起舞。汉舞也好胡舞也罢,交织在一起,别是一道风景。

这比宫庭之上那些妖冶舞妓,跳起的漫妙舞蹈更具魅力。

肉尽酒干,宴席便似要罢了。

这时,不知是谁吹起了笛子。悠扬的笛声在归于宁静的夜空里轻盈的传来,了了远远,似天境仙音。

曲调无名,却别有一番悲怆与苍凉之意。勾起了许多将士的思乡情怀,又加上酒水的刺激作用,竟有许多宁洒血不言泣的热血男儿,暗自抹泪。

“我们的浪漫,他们不懂!”秦慕白微笑。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和这样的人朝夕相处,痛快,且浪漫!

“父帅,有琵琶么?”秦慕白问。

“有!”秦叔宝一笑,“兰州,蔫能没有琵琶?”

片刻后,一曲《霸王卸甲》,铿锵悠扬。

已然沉醉的兰州军民,闻琵琶惊弦,寂动九天!

秦慕白觉得,这是他两世为人有生以来,弹得最出彩、最投入、也最动情的一次!

眼前,似有千军万马踏梦而来。夜风阵阵呼啸而过,黄沙滚滚兵戈碰撞,鲜血与激情一起飞洒。尘嚣落定,铁血男儿的浪漫情怀,转托夜风寄往千里之外的故乡,与亲人共享思念。

“好风、好曲、好琵琶!”一曲罢了,有人大声称赞。

秦慕白已是快要醉去,哈哈大笑放声道:“好兰州、好男儿、大好河山!”

秦叔宝抚着灰须,点头呵呵的轻笑,摆了摆手:“臭小子,仍就是这般酒量,丢我的人——来呀,将他抬走!大家继续!好酒好肉都搬来,今日但凡没醉的,半月不得沾酒肉——此乃军令!”

“诺——”

初来乍到

当晚,父子二人抵足而眠。秦慕白虽是喝得大醉了,脑中却是清醒。半夜里,他清楚的感觉到父亲起来了几次,给他掖被褥,然后又静静的躺下。

兰州很冷,而且是干冷。屋外北风呼啸,秦慕白心中却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暖意。

和父亲睡觉,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这都是孩提时代的记忆了。秦叔宝这样的男人,不管在谁看来,都是伟岸、光辉与铮铮铁骨血性男儿的代名词。

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也隐藏着浩如波涛的情感,只是他从不溢于言表也不轻意表露。

伟岸如山,深情似海。高山无言耸峙入云,水无常形润物无声。

这就是秦叔宝。

半夜里,秦慕白突然失眠了。闭上眼睛,脑海里翻去覆去的浮现出许多人的面孔。前世今生的父母亲人,他一向最视珍贵。

人老了,血气难免不旺。秦叔宝的脚有些冰凉。秦慕白便装作睡迷糊了翻身,用自己的脚紧紧挨着他,帮他取暖。父亲仿佛是睡着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秦慕白侧目看着近在咫尺的他的脸庞,头一次感觉,原来父亲真的很帅很帅。再如何苍老,也掩不去他无人可及的男人魅力。

黎明时分,秦慕白迷迷糊糊的睡过去一会儿,突然听得外面吹角连营,于是条件反射似的一骨碌直起腰来。却发现,身边早已是空了,父亲何时起了床他都不知道。床头摆着一碗还在冒些热汽的温开水。

“父亲真细心,知道宿醉之人起来,最想要的就是一碗温水。”秦慕白微然一笑,拿起温开水喝了个干净,麻利的起了床穿衣披挂,就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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