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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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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子自顾转回头,继续向下走去,幽幽地丢下了一句话:“他们早死了,最好不要碰他们,就地掩埋吧。还有树林里也有两具尸体,你们更不能碰,用火烧了。”

……张士贵他们包括营长冲上去后发现果真如年轻男子所说,先前那些倒下去的战士都已气绝,脸色乌黑,只是身上却不见一点伤痕。

营长也照年轻男子留下的吩咐,自己和警卫员留下来打扫这里的战场,命令张士贵带着三连战士们加紧时间拿下152高地,而他和警卫员进了森林后也果然在一棵大树下发现了两具尸体。

这两具尸体一具是一个瘦小干枯的人儿,身上衣服破烂,脸上长满了瘤子状的疙瘩,极其丑陋,他虽然已死,一双眼睛却是大睁,眼角以及口鼻等处还挂着黑色血痕,看去分外狰狞!

他旁边另一具尸体却并非是个人,而是一条全身火红,粗如小孩手臂,长却大约只有一米的蛇。

更让营长瞠目结舌的是,这红白肚子朝天早已断气了的火红小蛇头上竟然长着一块鸡冠花状的红冠,而腹上也长有两只鸡爪一般的小脚!

(第一卷完。)

ps:这外篇有点长,本来想分成两章发,但怕分出来影响大家阅读,还是一起发出来了吧。今天就这一章了,明天请接看第二卷。

第二卷 群英会

风雨欲来

从叶三因为叶民的事找到叶夏,到叶大明带着妻子的骨灰离开叶宅镇,叶民的事情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

叶夏他们的生活也暂时恢复了平静。

当然,平静也只是相对而言。因为只要有八戒这个难伺候的大老爷在,叶夏和叶秋这些‘下人’便不会有真正平静的生活。

本来对于叶夏和叶秋来说,相比其他人,他们最大的好处便是有更多的自由时间。

他们虽然也要为生计而奔波,但也不需要像很多人那样每天都得朝九晚五,至少早上的时候,如果不是有特别的原因,多在床上赖上一会,倒不用担心因迟到而扣工资扣奖金。

不过自从八戒大老爷来了以后,或者更确切的说是自从八戒成功升格为大老爷,成为这屋子里的两人一虫之中的老大后,叶夏和叶秋便得跟懒床说声拜拜了。

谁叫八戒大老爷从小吃苦长大,最看不惯的就是懒惰了。

哦,对了,其实这里的‘吃苦长大’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吃毒长大’。

每天大清早的,天还没全亮,叶夏和叶秋睡得正香,勤快的八戒大老爷便准时起床了。

起床后的八戒大老爷精神抖擞,连个懒腰都没伸。

什么,你说八戒大老爷不可能会伸懒腰?胡扯,没看到八戒大老爷的腰那么长,伸个懒腰又有什么难度?

???

八戒大老爷起床后第一件事自然是叫叶夏和叶秋两个懒虫起床。

八戒大老爷很不屑像周扒皮那样去学鸡叫骗别人起床,因为那样做太卑鄙太无耻了。

仁慈的八戒大老爷只会‘和颜悦色’地凑到叶夏和叶秋耳朵边上唱几首欢快的歌曲,用美丽的音乐在美好的早晨唤醒叶夏他们。

不负八戒大老爷的一片苦心,叶夏他们自然是片刻间就感动地泪流满面,嗷嗷叫着跳下床来,红着眼,争先恐后地去准备早餐。

说到吃饭,虽然八戒做为一个大老爷,吃的东西却是很平民,也绝不会像那些地主那样的挑剔,它甚至不惜降下身段,亲自为叶夏他们解决残羹冷炙。

哼哼,八戒大老爷最讨厌浪费了。

当然,生活好了,也要讲究一些品质和品位。

现在不是流行什么小资生活吗?

就像现代很多城市里的白领金领什么的都喜欢去乡下去农村体验生活,种种菜拔拔草,甚至有些人会上山去捕捕鸟儿捉捉兔子,吃倒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体验其中的乐趣。

有品位的八戒大老爷自然不会落后了,地主也要讲究与时俱进呀。

当然,条件有限,八戒大老爷至多就是让叶夏他们带它去田间抓抓蜈蚣捉捉蜘蛛了。

而对于讲究实际的八戒大老爷来说,过程是重要的,结果也是很重要的,谁叫八戒大老爷就好这一口呢。

吃完早饭,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看电视了。

要多关心多了解时事,八戒大老爷说。

什么?听歌怎么能叫了解关心时事?

你想得太肤浅了。

知道现在流行什么吗?知道信春哥,得永生吗?

不知道?你真是太落后了!跟这放歌的县电视台一样的落后,到现在还在放好几年前的歌。

八戒大老爷现在都会唱《最天使》了啦!

走音?小意思了。不知道八戒大老爷最擅长的就是这个么?

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绵羊音吗,想听一听八戒大老爷亲自演绎的绵羊音吗?听了包你跟叶夏他们一样的激动万分,整天哆嗦个不停。

可纵使八戒大老爷如此仁慈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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