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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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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连忙摇头,小声嗫嚅:“不,不是的。一枝并不厌恶主君。”

百城淡淡一笑:“秋毫上仙,你不厌恶我,却想离我而去。”

百城喊了他的名号,分明就是公事公办的意思,此时又被戳中了七寸,一枝于是不语。

百城:“千余年间,你我之间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大抵都忘记了。但十年前,你我刚到江城的那个月夜,你曾在光湾街说过一句话,如今音犹在耳。”

“我考一考你——不知你可还记得?”

一枝极力回想着十年前。

那一年的夏天江城很热,他趁主君搬运装修之际,悄悄溜达到了某个apple授权店中。

然后对在店里打工的易念澈一见钟情。

再之后的记忆,模糊如复写纸的最后一页,除了他和易念成相遇、相识、相处的点点滴滴,其他皆是空白。

一枝不敢欺瞒:“请主君明示。”

百城悄不可闻地叹气,肩头忽然松了下来,这使得他的身形有种颓唐落拓的美,如一舞终了、休息等待的芭蕾舞者。

“你曾对我说过,”他直视一枝,缓缓道,“小毛笔永远是我的小毛笔。”

作者有话说:

虚假的百城君(暴怒):一枝,反了天了你!

真实的百城君(弱小可怜又无助):花神找到了真爱,小毛笔也找到了真爱,只有本君还单身,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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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也讲了小毛笔的由来

灰飞烟灭

一枝不敢回视百城的眼睛,沉默着向窗外望去。

月色下竹叶沙沙,风摇青玉,新竹高于旧枝。

他忽地想起主君曾经也一时兴起,在庭院中种过竹子,还教他念刘禹锡的那首《庭竹》——“依依似君子,无地不相宜”。

他以前全听百城君的,乐得做主君一人的小毛笔,也乐得在各个城市走马观花。遇上风景好的、美食多的地方,求着主君常住一阵子,仙生过得逍遥自在,滋润非常。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所谓“无地不相宜”是也。

可现在不一样了。

心上有人。

一枝略略偏头,想看一眼易念成,然而在百城的逼视下,终是作罢。

“主君,”一枝想了想,启唇道,“那我也考一考您。”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秋毫上仙,长进了。”百城轻笑。

一枝听不出百城的语气是应允还是揶揄,他脑中忽然产生了某种“人之将死”的想法,于是大着胆子道:“离开江城后,主君您在庐城小住过一些时日,彼时与一水草精相遇。那小水草精常上岸寻些凡人的乐子。主君可还记得,您是怎么拿那贪恋人间的水草精教育我的?”

百城动了动眉毛——那是不明就里的表现。

他是记得七八年前在庐城时,自己曾与庐城白鹅湖的一只小水草精很投缘,水草精古灵精怪,好美食爱追星,还总跟一个小明星打打闹闹,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只是后来自己因为寻人,着急搬走,便再没了水草精的消息。

见百城犹豫,一枝朗声道:“主君您曾说,如我们神仙精灵,真有了千年修为,反倒觉得仙界穷极无聊,索然无趣。”

“可人间到底好在哪儿?”

好在哪儿?

有难耐的酷夏寒冬,有扰人的车水马龙,有战争和灾难,有勾心斗角和兄弟阋墙。人们为了碎银几两慌慌张张奔奔忙忙,能吃苦的人总有苦吃,名利和欲望都会令人胡思乱想。

坏透了,凡间简直坏透了。

“以前我不懂,可是现在……”一枝终是没有忍住,回头看了易念成一眼。

可是现在,他心上有了易念成。

这世间有春花秋果,有雾霭流岚,这烟熏火燎的万丈红尘中,赤橙黄绿都好看,爱恨情仇都浪漫。

似乎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仙凡有别,”百城似是明白他所想,默然了好一会儿,才摇头道,“你长命千岁,小易哪怕福泽再绵长,一世也不过百年光景,你们不能厮守。”

“你终究只能陪小易走一小段路。”

“那花神又怎么可以?”一枝声音扬了扬,还带了一丝颤抖,“不对,现在,是不是该称他为都先生?”

他说的是前任花神都春,百城的至交好友。

曾经的都春灵术高超,掌管花木界,座下荫蔽着无数花木灵。可忽然有一天,百城告诉他,花神不再是花神,而是彻彻底底地变成了凡人。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都先生却开心得不行,只因他从此便可与爱人共度此生。

奇怪的是,他能感知到百城的复杂思绪——百城说这话的同时,不仅没有惋惜,反而带着艳羡。

百城的眼神很奇特,深沉的同时又在闪烁:“都春他……实则是灵术耗尽,迫不得已。花神变为凡人,只是个例。”

“那我曾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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