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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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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走,阿姨给你拿双新的。”

她跑上楼,拿了两双包装没拆的袜子,一双非要陆卓勋换上,另一双硬是塞进他书包里面,嘴里念叨着让他以后穿运动鞋一定要配这种小羊毛的袜子,还说让他以后多管管沈临。

那时的陆卓勋和大多数青春期男生一样,臭美,不喜欢笨重的棉鞋,大冬天也是一双运动鞋,站在滨海的冰天雪地里,脚冷得像冰块。

直到那天从沈临家出来,他才知道原来有这么暖和的袜子,原来冬天穿球鞋也不会冷。

他的母亲去世得早,陆万钧虽然宠他,但父亲的爱是粗犷的,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母亲的位置。

他拥有同龄人羡慕的一切,唯独缺少冬天里的一双小羊毛袜子。

因为这两双袜子,陆卓勋一直管着沈临,沈临遇见他的时候,是年级倒数,初中毕业的时候,是年级前十。

陆卓勋又和他做了三年高中同学,高中毕业,陆卓勋以优异的成绩考进国际知名学府,沈临拼尽全力,还是没能去他勋哥去的学校,但也顺利被清北大学计算机系录取。

出国留学的前一夜,几个发小抱着他哭,沈临非要陆卓勋承认他是正室,是大房。

那个时候,陆卓勋有点怀疑沈临的性取向,直到无数次深夜,失恋的沈临给他打越洋电话,哭诉悲伤的恋爱或暗恋经历,陆卓勋才确定,沈临只是一个纯纯的脑残而已,而且他的审美极其专一,一直是可爱萝莉。

后来陆卓勋回国,开始接手陆氏,几个发小又聚到一起。

立志当黑客,攻陷美帝主义的沈临没长歪,目前在陆氏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也算把专业和兴趣结合起来。

后来回忆陆卓勋第一次去沈家的情景,按照沈临的说法,他爸妈当天的接待规格,哪怕是国总统来了都够不上。

陆卓勋到底没下手揍人,径自往餐厅走去,沈临赶紧跟过去,从食盒中一样一样往外端菜,大冬天里,菜还热乎,依旧保留着刚出锅的诱人色泽,菜式都是陆卓勋爱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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