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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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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注]

直到这时,黎锦才发现,自己之前念书把目的都给本末倒置了。

他读书,最终的目的应该是充实自己。

至于科举、秀才,这些名利只能证明他最近读书是有成果的。

不过,黎锦转念一想,自己本就是个俗人。

正是因为考了秀才可以提高名望,保护家人,还能过好日子,所以他拿这些当目的,也不能说他错。

黎锦把这本书抄了一半,喝了碗绿豆粥,去厨房给少年煮了碗挂面,上面卧了一只荷包蛋。

他说:“我去继续种菜,吃完后累了就去睡,碗放在这边我回来收拾,知道吗?”

少年乖巧的点头,他此前在尚书府也听说过姨娘生了孩子后得静养,但他却傻乎乎的以为那是娇气的表现,为了不让黎锦嫌弃自己,他一直都不敢懒散下来。

原来……生完孩子后真的得多休息啊。

少年乖巧的点头,他想,如果一会儿自己不困的话,就把碗洗了。只洗一个碗,不算累的。

今日黎锦不仅要种新的菜籽,还得给昨天种的地浇水,所以最后直到天擦黑,菜地只种了昨天的一半。

他想,明儿得多挑几桶水来了,要不然这菜地得种个好几天。

晚上,黎锦回去抄完书,又用毛边纸继续做最基础的习字练习。

少年过来看到他在做最简单的练习,微微惊愕了一下。

黎锦放下笔,转头看过去,询问道:“怎么了?”

少年微微一笑,眉梢的朱砂痣在烛光下显地格外秀丽。

他说:“此前我兄长们读书的时候,先生也是让他们先练习最基础的横、竖等。

之前我见阿锦写字只描红,不练习,想跟阿锦说这件事,但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顿了顿,少年继续说:“如今阿锦已经在巩固书写,倒是不需要我说什么了。”

黎锦想,他说的应该是原主,所以才不给他提小意见的机会。

黎锦问道:“你也会写字吗?”

如今他已经回忆起原主大部分的记忆,也不担心露馅。

只是原主与少年相关的记忆少得可怜,黎锦只知道少年是自家买回来的,但对于少年的身世,他便不甚了解。

秦慕文垂下了眼眸,说:“会一点,但哥儿习字又没什么用,所以我学的也不多。”

黎锦笑道:“怎么会没用?以后咱们家赚了钱,都得你来记录采买事宜,等我字练习好了,还可以来教你。”

少年眼睛睁得滚圆,看着黎锦,当年就连爹爹也说哥儿习字没用。

还不如学些琴艺,还能给夫君弹奏。

可他家夫郎如今却正儿八经的告诉他,哥儿可以习字,以后还得管家。

黎锦被他的反应取悦,笑道:“本来我得空就可以教你继续习字,但我现在也还在摸索阶段,所以不打算误人子弟。

等我练习的好一点,这才有自信来教你。”

至于身世问题,黎锦也没细究。

就算少年以前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但他现在能沦落到这个地步,证明那个家已经散了。

再问一遍,等于把人已经结痂了的伤口又活生生撕开一遍,太疼了。

所以黎锦没有继续这么话题。

等到少年放下一切,愿意主动告诉他的时候,这才叫水到渠成。

随后少年坐在床上哄包子睡觉,黎锦练完十张大字,熄了灯,在院子里洗漱一番,伴着蝉鸣声声进入梦乡。

=

第二日,早上起床后的一切事宜已经让两人产生了默契。

少年煮粥,烤土豆,再拌一碗野菜。

黎锦喂完孩子,洗漱,收拾背篓。

其实等到下一次卖药后,他就可以攒钱买一个书箱,就像那种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样,书生赶考一般都会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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