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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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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往往他们会最先卖掉土地,然后是位于伦敦或其他地方的房子,最后是祖传的城堡。

而这些城堡,经过岁月的侵袭,外表显得老旧,需要经常修缮,内里的设施想要住的舒适,得进行大改造。

不说别的,弄出新式的浴室,马桶,和电灯,就颇费一番功夫。

可不改的话,住着自然没有伦敦街区的房子舒适,有钱人购买庄园,除了置办产业的目的,还兼具了炫耀的成分。

或者说,炫耀成了主旋律,因此城堡或庄园一入手,必定要邀请人去参观并参加舞会,太过老旧的设施,只会让人看不起。

所以现在很多有钱人,宁愿在乡下弄块地,自己重新盖。

那些老庄园出售是比较难的,很多卖不出去的,都是长期出租。

因此布瑞克真心想要的话,很快就能入手一套,他如此说,不过是想要和苏叶拉进距离罢了。

而苏叶也仿佛什么都没察觉,和人推心置腹,“是啊,我也喜欢庄园,布朗家那套我原本打算自己留着的,以后夏天也能过去度个假什么的,可见过之后,大失所望。房子太老了,不仅外部墙皮脱落严重,里面的房间也格外逼仄。我喜欢那种房间大,窗户更大,透光性能好的,那座庄园完全不符合要求。”

布瑞克点头赞许,“是啊,之前的老房子为了节省窗户税,都只装很小的窗户,不像现在,大部分新房都是落地窗,甚至是一整面玻璃,能接触到大面积阳光。我也是因为这一点,才迟迟买不到心仪的庄园。”

“他们总说那种房子代表着历史,带着浓厚的艺术氛围,可房子是拿来住的,尤其是乡下用来度假的庄园,当然越舒适越好,如果想要历史感,想要艺术性,可以重新装饰一番,我想古董,绘画,雕塑,摆放进去,那种感觉不就来了。”苏叶继续输出这个时代并不主流的观点。

虽然第二次工业革命后,新贵族已经崛起,但老贵族依旧是主流。

为了彰显老贵族和新贵族之间的区别,他们更加讲究历史,传统等文化,立志于展示自己高贵的出身,以及家族底蕴。

而史密斯作为一个波兰来的商人,之前只是普通家庭出身,再加上波兰没有这么浓厚的新老贵族阶级壁垒,思想更偏向主流和激进,这么想也无可厚非。

布瑞克微微皱眉,虽然他家发家也就是从几十年前开始,可加加减减,也能说是传承百年的家族了。

加上他家是开银行的,而贵族一个显著特征,一多半资产会存在银行吃利息,比如贵夫人的嫁妆,贵族小姐慢慢积累的嫁妆,基本都不会拿去投资,都存在银行。

所以布瑞克是受到那些老贵族欢迎的,新贵族就更不用说了。

他们做生意需要贷款,账务往来需要银行走账,谁没事去得罪银行行长,即便只是一家小银行。

因此,布瑞克是把自己当成了老贵族的一部分,很赞同他们的讲究和理论。

这不是什么守旧,而是维护贵族该有的体面,是体现阶级的最好方式!

不要以为有了几个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其实在老贵族眼里,你就是受人鄙视的暴发户。

现在苏叶在布瑞克眼里,就是这样的暴发户!

他看不起兰伯特·史密斯,觉得他无知且可笑,意外得到了一座拥有百年历史的庄园,竟然不知道珍惜,因为那些所谓的便利,就随随便便卖了。

难道他不知道,那所谓的便利,贵族们通过使唤仆人,都可以得到吗?

果然暴发户就是没见识,连一点雇佣女仆的钱,都要算计,实在叫人不愿深交。

可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布瑞克还不得不捏着鼻子附和苏叶的话,“您的真知灼见,叫人耳目一新,对了,听说莱特律师是您的委托律师,这是真的吗?”

他不想要再听没见识的人大放厥词,连忙转移到正题上。

“是的,他可真是一位厉害的律师,真的,我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幸运,在来英国蹉跎了半年后,竟然碰到了莱特。”

说起这位律师,苏叶显得极为兴奋,整个人都手舞足蹈起来,“我原先在波兰做生意,赚了一点小钱,但您知道的,波兰那地方,实在太小了,完全没有发挥的空间。于是我就想出来闯一闯,而伦敦,是全欧洲最好的城市,是富人发财的天堂。然而上帝似乎对我这一项决定不满,刚到伦敦,我就病倒了……”

她滔滔不绝,讲述着史密斯的悲惨遭遇,渲染着自己有多可怜多无奈,然后在她绝望想要离开伦敦,回到波兰时,幸运的遇上了莱特律师。

“他告诉我,可以为我赚一大笔钱,很大很大一笔,只要这钱到手,我这辈子就不用愁钱了,可以去乡下享受悠闲的庄园生活。而他真的做到了,当然,也要感谢您,布瑞克行长,要不是您愿意把贷款给我们,我还赚不到这么多钱。”

苏叶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足以让所有人明白,她有多喜悦。

且说完不等布瑞克插话,又滔滔不绝讲莱特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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