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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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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究竟是谁在偷吃我的贡品!”

白仙生活是很规律的。

一大清早,他会先用小手手提水桶,自穿林而过的小溪汲水而来,细致而缓慢地将庙宇擦一遍。

村人说派孩童来打扫,白仙断然拒绝,倒不是他舍不得小儿做工,是他认为玩心重的孩童定没自己细致。

他可是能趴在地上擦地的,小儿不行,这么剥削也不大好吧……

白仙对于家村给自己建的小庙投以十二万分的爱,呵护得十分细心。

从早上起,他陆续会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供奉,白仙在乌斯藏这打出名气,除了于家村,附近村落也会找他治病。

这年头有个小灾小病太常见,正经郎中不仅少,还不一定靠谱,比起喝符水、请人跳大神,白仙更靠谱些。

就是玄幻浓度有些高。

且白仙是个不大求回报的,他帮助人,只是希冀人供奉他,淳朴的村民们愿意集资买几柱香,几张蒸饼,供奉他。

也不是没有偷奸耍滑的想占了便宜就跑,可白仙这样的奶妈,帮助的人是以村落为单位的,倘若是有人拿了好处却没有表示,是要被一村人鄙视的,在封闭的乡土之国,人的活动范围不过就是一小小的村落,倘若没有遵循约定俗成的道德,很难过下去。

这就是社群的力量。

当然咯,也多亏白仙没有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信徒就控制在几个小村落内,否则怕不是要有大能上门收他做坐骑、干白工了。

他还是很好命的。

因最近几日过得顺风顺水,让白仙产生了一丝丝的错觉,觉得不告状、靠自己也行。

白仙甚至颇为自信地想:这附近也无甚山大王,且那些有名望的大王、匪类难道不要面子吗?怎会偷食他这些供品?

哎,多半是路过的流民吧……

白仙甚至好心眼地想:若是流民,不若去跟于家村的里正讲讲,给他们找个活计,哎,要不是饿至极,也不会来偷供品吧?

如此看来,白仙还是很善良的,揣测人也往好的方面揣测。

其实,要不是这世上真的顶头有三尺神明,常人怕被仙人报复,贡品会不会被偷还真不一定呢!

白仙觉得自己可以了,教育几个人是小意思,于是他难得告假不出诊,在小庙守株待兔……

……

再说黄鼠狼精他们,说是懂不能逮着一只羊薅毛的道理,但白仙这的吃食实在是太易得了,且蒸饼做得扎实,足够他们四个妖精吃饱。

一开始老虎跟兔子还担心,颤颤巍巍道:“一次也就罢了,仙人许是原谅我们的,三番两次挑衅,他要是降下惊雷把我们劈了怎么办?”

黄鼠狼嗤笑道:“怎么可能!这可是土地公!”

白兔精跟脑子灵活的黄鼠狼呆久了,竟然也有两分急智,他脑筋急转弯道:“诚然,土地公自己没有落雷的本事,但他要跟雷公电母交好怎么办,那处理我们不是很简单?”

他心有戚戚焉:“寻常土地公能有如此多供奉?我看他别的不说,很受人族欢迎。”他以天真的语气道,“是名仁善之神啊。”

黄鼠狼精嘲笑道:“土地公实力低微,地仙哪有上天的道理?且若他真有这本事,我们倒不用怕了。”他转眼睛的模样是真狡猾,“你难道没听过天上一日地下一年吗?想想,他上天,找人,再降下雷电要花多长时间,我们早就养好逃跑了。”

“本来也没准备在这呆上一年半载,吃得差不多就行了。”

老虎精懵懂道:“你昨日也是这么说的。”

看似最聪明的狐狸不说话,一个劲往嘴里扒拉饼,他才是真聪明的!

黄鼠狼精还是有把握的,他自认见过世面,给隔壁的黄风大王捧过臭脚。

黄风怪原本是灵山脚下的黄毛貂鼠,偷吃过琉璃盏内的清油,在妖怪中算是跟脚很好的了,他特别喜欢跟小喽啰吹嘘自己这段经历。

他说自己见过的大人物多了去了,自己可是受过如来佛祖赦免的妖怪,多大的排面!

他还喜欢说灵山、天界与人间的不同,天界是他道听途说来的,其中就包括常识性的时间差。

小喽啰听后无不佩服他的,黄风大王的虚荣心也得到大大的满足。

黄鼠狼精的见识就来自于爱吹牛的大王。

他想:那些神仙我都听黄风大王念过,有本事的神仙还能找不到我们?早把我们逮了去了!

哎,左右不多这几日了,再吃饱点吧……

可见,黄鼠狼虽比白兔他们有见识,也不曾超越市井妖怪的极限。

磨蹭着磨蹭着,白仙就雄起了。

这一日,黄鼠狼精他们还是大摇大摆地上门,趁“土地公”不在的空档大快朵颐。

这四妖怪好歹在镇上做过工,知道什么叫低调,出来前都用上蹩脚的化形术,就怕被人族发现。

哎,他们也好久没有吃过人了,或者干脆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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