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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最大的悖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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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反常必有妖!

林瑾虽情窦未开,却已年芳十八,并非什么都不懂的愣头小姑娘。假如一名男子对她心怀不轨,她完全感觉得到。同样,对方是否敌视她,她亦心知肚明。

说萧遥白日调戏她不成,没事找事处处针对尚可,但方才,萧遥给林瑾的感觉实在太奇怪。尽管还是那样嬉皮笑脸、谄媚之至,但却,太过于坦荡。

一个光明正大、坦坦荡荡讨好女人的男子,要么已经无耻下流得无药可救。要么,他将她投入地牢,根本不是为了一己私欲。

这就很有意思了。不是为了满足私欲,却把她关起来,不但口口声声道歉,还百般示好,萧遥究竟意欲何为?

方才萧遥曾说,他对林瑾白日的验尸手法和勘察、推理能力很感兴趣,希望与林瑾继续深一步探讨案情。那么,能不能理解为萧遥白日非但认真聆听了林瑾的验尸推理,还十分认同?所以,他刻意跑到大牢里来讨好林瑾,和她套近乎,为的,都是从林瑾嘴里掏出对案情更为有利的东西?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萧遥最感兴趣的,根本不是她这个丞相府三小姐,而是案情本身。

他认同林瑾的推理,却不遵照林瑾的结论去追凶,甚至不惜背上滥用职权的罪名也要将林瑾牢牢困住,为何?萧遥为何选择大理寺的地牢关押她?

林瑾来回想了好几遍,觉得只有两种解释。

第一,萧遥是死者丈夫的同谋,想害死她,杀人灭口。

第二,萧遥出于某种原因,想保护她。

第一种解释可以直接忽略,那么,只剩下第二种。

可林瑾和萧遥以前不认识,并无交情,萧遥有何必要保护她?

唯一说得通的理由便是,有人要害林瑾。

许是萧遥不知道从什么渠道得知白日在光明寺有人要害林瑾,而林瑾恰恰又是侦破本案的关键人物,故,萧遥选择了一种粗暴蛮横的方式,不管不顾,异常强硬地将林瑾捉回来关进大牢,以此保护林瑾,同时也保障顺利破案。

没错,就应该是这样。

林瑾和死者及其丈夫皆不相识,所以,害她之人与本案无关,他们乃是冲着师父烧火僧而来。故,严格意义上说,萧遥表面上张牙舞爪像个痞子坏蛋。事实上,他敏锐聪慧、洞察秋毫,非但不龌龊,还是师父的救命恩人。

蓦地,林瑾脑子里冒出个匪夷所思的念头。

既然萧遥都能是表里不一,具有两面性的人,那么死者的丈夫呢?死者的丈夫,会不会也是这种人?

在光明寺分析案情时,林瑾曾存过一个疑惑。

这起分尸抛尸案看似血腥复杂,其实一目了然,根本不需要她林瑾出头,随便来个稍微有点经验的仵作或衙门捕头,都能沿着血迹顺藤摸瓜,将凶手揪出来。既如此,那死者的丈夫是白痴智障吗?他闹出这么大动静,难道为的只是让衙门更轻而易举找到他?只是让更多的人指责他的残暴成性、心狠手辣?

不对,他的真正用意,绝非那么简单。

很显然,林瑾遗漏了什么。

抬起手指,林瑾摁住太阳穴,一下下揉捏,口中念念有词。

她把白日验尸得出的十条线索全部朗诵出来,一遍又一遍。

当念到第三遍时,林瑾倏地睁开眼睛,一下子坐起来。

悖论!

所谓的分尸抛尸案,其实只是个悖论!

因为,掩盖一桩谋杀,最好的办法乃是神不知鬼不觉。如果林瑾是死者的丈夫,发现妻子被自己想要保护的人杀死,第一个反应绝对是藏尸或者毁尸,而不是抛尸。

因为,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永远也包不住火。当你杀了人,不管把尸体抛到哪里,最后都会被人发现。唯有藏尸或者毁尸,才有可能将一桩谋杀掩盖得天衣无缝。

死者丈夫既然将妻子的头颅斩掉,说明他存有毁尸灭迹的想法。那他为何不彻底将妻子分尸干净呢?他若将死者的尸体剁碎,随便在自家院子里挖个大坑掩埋。更甚者,他碎尸后将尸块煮熟了喂狗,或倒进河里、混入河泥,是不是都比抛尸光明寺更加稳妥隐秘?

只要尸体悄无声息地消失,就算有人怀疑死者的失踪与真凶或他有关,那也仅仅是怀疑,无法作为指证他们杀人的依据。

所以,死者丈夫根本没必要抛尸,更没必要把这桩案子弄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那他抛尸的真正目的是什么?难不成,暴露尸体才能更好地保护凶手?

想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动物,是因为人有独立的思维、行动,和自控能力。死者丈夫做出如此不寻常的事情,势必有他的道理。

那有没有可能和萧遥一样,死者的丈夫在故意欲盖弥彰,甚至祸引东墙?

欲盖弥彰很好理解,他想帮真凶掩盖罪行。那么祸引东墙呢?他想把祸,引向谁?

林瑾的眼睛越来越亮,思维也越来越清晰。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光明寺被废弃多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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