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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篇去黑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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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一晚上分别之后,林蓁蓁直接回避谢韵,又吩咐下人不让他在林府中随意走动。

她实在是害怕对方笑面虎的样子,加上以前刷的攻略度太高了,一方面加深了他在这方面的偏执,另一方面也说明,她不需要再多浪费时间在他身上了。

………

大盛朝定京都定为南灵,坐拥全国中心,桓通运河横穿城区,交通发达,为南灵带来了全国各地物美价廉的商品。又因大盛朝法律宽松,各种晦涩行业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林蓁蓁拿了银钱出门,这次不仅带了贴身侍从明月,还带了四个人高马大的护卫。

四个大汉肌肉健硕,脸庞黝黑,不说话的时候面无表情,又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个排排队在着,像一堵肉墙,乍一看震慑力不是一般的大。

这四个护卫本是专职保护林府安全的打手,今天被林蓁蓁私用调了出来。

六人出了府,坐上马车,四个大汉随车在外两旁跟着,有些被大汉吓到的明月才终于开口问,声音压低:“小姐,咱们这是要干什么,怎么跟了四个护卫”

林蓁蓁倒是没什么感觉,身体软在马车内设的座椅靠背上,厚实的棉垫包住了她纤细的背,她的表情慵懒,看起来很舒服,语气也很随意:“别担心,就是去西市逛逛”

明月这下更是诧异,她知小姐纨绔,爱出入花柳院等污秽之地,但也是个挑的,下叁滥穷窟的地界,是连看一眼都显脏的,何况是西市这种流民聚居乌烟瘴气的地方。

便不解地问:“小姐,你去西市干什么,那里只有些下等的牙商。”

“就是去你说的牙商那里,我想买个人”

明月这才算是明白了外面四个护卫的用处,西市的牙商,和别处的不太一样,它不怎么正规,里面卖的人几乎都是从些穷乡僻壤拐来或偷来的孩子,做这种不法买卖的都是些混出来的地痞流氓,普通人哪里敢一个人去。

只有些小家小户的人想显摆门面或是低价买个奴隶,才会去西市找牙商。

之前郑嬷嬷就给自己儿子在西市买了个粗使丫鬟,有几次跟着郑嬷嬷来林府拿东西,明月看见过那丫鬟。

长的面黄肌瘦,身量很小,又时刻佝着腰,缩着脑袋,跟在吃的白胖的郑嬷嬷身边,简直瞧不见。

走近才注意到后头还有一个瘦小干瘪的人,脑袋低低的,侧脸上有几道暗沉粗大的黑疤,像是被人用鞭子抽的。

被人问多了,郑嬷嬷才讲,是从西市买的,那里卖的人价格低,又糙实,就是样貌不怎么好看,都是被人牙子打的太多了。

明月还记得郑嬷嬷回忆时满脸惊恐的样子,她手捂着心口,整个上半身前倾,瞪着眼向周围人讲,像是在说什么见不得人悄悄话,“真是吓死我了,那地方不是人待的,进了(牙商)院里,四周都是用笼子关着人,每个挤的满当当的,地上还摆着几个刚死的尸首,身上皮肉都被打烂了,又臭又脏,那个惨哟”她挤了眼,缓了一下“要不是便宜,我一辈子也不想进那种地方”

林蓁蓁也知道西市是个什么地方,原本的情节里,原主还进去过。

原主整天花天酒地,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其中一个人名游志之,此人家有小钱,舅舅为怀安省盐运使,他同样是整日不干正事,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如此,游志之在一次酒会上见到了被众男人簇拥的林蓁蓁,她月白面容,娇嫩明艳,一下子引住了游志之的目光。

那时原主已经满二十一岁,被退了四次婚,轮为全城笑柄。连从五品官员翰林院侍读郭成都拼了前途与她毁了婚约。

游志之了解之下以为自己得了机会,他只要使点手段,多费些心思定能拿下这位“愁嫁”的贵女,毕竟此荡妇想必无人敢娶,他伏地身份给她这个机会,她必会感恩戴德。

哪道原主可瞧不上贼眉鼠眼的游志之,不说其不堪长相,且此人父亲为无名小卒,而林二爷却是正二品怀安省总督,林家又是世家大族,钟鸣鼎食之家,林蓁蓁再不堪,游志之这种人也是攀附不上的。

原主如玩猴一样,处处戏耍游志之,哄他赌光了全部的家财,其舅舅与他断绝关系。

他最后去求原主,结果又被其当众羞辱,嘲笑他“何不以溺自照乎,如蛙黾在沟中,求吃天鹅肉”

这下是彻底激怒了游志之,此人暗自准备良久,寻到了机会,趁原主酒后如厕,绑了她卖到了西市。

这西市就是黑市,进去了就出不开了,游志之一直榆木脑袋,此时终于聪明了一回。

只要绑架之事五天之内怀疑不到他身上,不出几日,原主被卖到别处,那真的永远也找不到。

但没想到在这里,原主遇见了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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