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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赵构“新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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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事,中央的税赋可就比现在差了老大一截了。

“不过事随时迁,今日不同往日,祖宗法不可持也。王文公、蔡京所处固有不当,但孤亦不能因噎废食。是以,孤欲点起数县,以作试点。”

后世人任谁都知道的‘试点’二字,放在眼下这个时代,那可是一种概念上的突破。一时间坐下群臣全都起身称赞赵构的睿智。

这可真是突破人大脑思维的一个词汇。

“我大宋虽有冗官之弊,然以孤之见,区区五万官,远不能遮盖天下。盖是我朝对地方乡里村落掌控不足。孤行新政于试点诸县,第一便是官府下乡。”

赵构说出了一个让众人抽口凉气的举措。

他调整了赵宋的行政架构,取消了军、监等称呼,后者一律合并为州府,因为xx军、xx监,在行政级别上虽然也是州府一级的,但所辖之地普遍较小。

路——州府——县——乡镇区。

赵构等于在赵宋原有的三级行政框架上增添了新的第四级。

每县按地域和人口密度分划若干个乡镇,散而广之地为乡,密而聚之地为镇,城市之中曰区。乡镇区只是称呼,并无其他不同,每乡镇区都设立名为公署衙门,经办具体事项。

这简直是当头一棒喝,打晕了所有的人。多个乡镇区,那等于把官吏规模扩大了无数倍,钱粮又该从何而来?

梁杨祖的脸色都变黑了。

要知道赵宋本来就有冗官之弊,也就是养那么多的官员,耗费太大。现在赵构又在现有的基础上翻增了好几倍,那户部就是把自己掏空掏净也养不起啊。

事实上大秦之后的中国历朝历代,朝廷给出的正式编制官吏数(由中央财政供养)根本就不足以经办地方事务,以现下为例,一个县衙门,正儿八经的在编吏员,也就是宋江这样的主儿,不过是五七十人,如何能治理一个县?

如此就只能靠“杂派”、“摊牌”,包括明清时候的火耗,那都属于地方官府的‘自力更生’。

人家是自己给自己解决问题,不给朝廷增添麻烦。就是这个“办法”有些不怎么光彩,更没甚章程,一旦吏治腐败,或朝廷对地方的掌控力削弱来,就会化作一个个洞眼,源源不断的泄露着朝廷的元气,可谓是遗患无穷。

赵构现在想要的就是把这种灰色收入正常化、合理化,变成见得光的合法收入。

中央与地方要定下确切的税赋分层,大家都分割清晰,叫地方政府鼓起干劲来,他觉得如此情况下未尝就不能养活下更多的官吏来。

而这只是他的第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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