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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3)(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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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

「我……」我顿了顿:「我只是……」

不管怎么回答都感觉不对。我只希望阿梅梅赶快被其他谁给叫走,我就可以离开了。

「啊,那个。我是不是太自来熟了……」阿梅梅垮下脸,低声说道:「对不起,我只是有点兴奋,希望不要造成你的困扰。」

「《艾蒙》要被腰斩了。」

然后,我脱口而出:「所以谢谢你,可以在这个时候和我说这些。」

我想小芳应该有跟对方提过这件事,那么只要这么开口,阿梅梅应该就可以知难而退。

但该死,人家真心诚意的说了讚美,我为什么表现的,好像她是某个必须屏弃的错误——

对了,就好像在对民俊那时一样。

瞬间鼻腔里呼吸到的不是温泉会馆内的冷气和咖啡香,而是那个湿热的夏天,我穿着制服还有裙子,毫不犹豫的向眼前的人说到「好噁心」的那时候。

我什么都没改变。明明说着想要理解,却对别人的情感弃之如敝屣。

于是我惊恐的抬起头,对上阿梅梅同样不知所措的眼神。我看着她用手捂住嘴,颤抖着说:「腰、腰斩?我不知道……怎么会……小芳没有跟我讲过,那我还说了那么多……」

「没事的!」我连忙说,感觉自己好像在替一个伤兵止血,只是很快的我却浑身殷红:「有人喜欢就太好了。」

不要喜欢。

「你说的这些都让我很高兴。」我又补上一句。

我为什么自己可以讲出如此窝囊的台词。明眼人一定都能看出我是在自欺欺人。

「我……」最后,我小声的说:「我要回房间了……我同伴说不定昏倒在浴池里了。很高兴认识你。」

顿时我觉得我搞砸了一切,但明明我应该什么都没有做错才对。

「我还是好喜欢这部作品。」然后,阿梅梅也说:「我想说的就是这样。」

我简直像位逃兵。

——大脑几乎什么都无法思考,我不断的如时间跳跃一般,回想着刚刚与阿梅梅的对话,但每当重播那句「被拯救了」时,我就好不知所措。

说有趣也好,无聊也行。觉得这个角色和自己很像当然没问题,但是这句「被拯救了」,让我觉得我像是一个杀人犯被颁发了模范市民奖。

但是啊,这不就是我画漫画的目的吗?如果可以的话,能够让某个人感觉到「感动」不就行了吗?可是——

拜託不要再让我想到民俊了。

然后很突兀地,我想起曾和我一起合租的朋友,高中时,她和我要一起参加学校的文艺奖,我们准备合画漫画,那时候有另一个朋友参加了小说组,她写了一篇男同志的爱情虐恋,最后结局是两个人都死了。

后来那位朋友得了第二名,评审给她的评语是文字优美,但故事内容滥情。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身为同志的结局,总是在世人眼中如此悲惨。

越悲惨,他们就越值得同情,越值得提笔创作。

然而我也记不清楚,高中那时候的我到底对民俊抱着什么感情,说不定我到现在都对他毫无歉意呢?

那有没有可能,所谓的「理解」,也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因为明明,那样子的评语是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

我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啊。只是不管什么时候去思考,所能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答案。

我在走廊上停顿许久,终于还是又返回了原地,我至少要道歉,然后说自己也有看《欢迎光临烦恼諮询社》。但我却看到小芳替补了我的位置,她和阿梅梅展开热烈的交谈。

我吞了口口水,最后还是往回走了。

我缓步回到房间内,而民俊坐在沙发,他的头发绑成包头,身上穿着浴袍。看上去没有在浴池内泡到烂掉。

他看向我,不过却皱起眉头:「你跟编辑吵架了吗?」

「同事找我聊天。」我也坐到沙发上,就像我们在家中工作桌的方向配置。

「哦,聊一聊就吵架了?」他说。

「她太热情了。」我言简意賅的说:「她说她很喜欢《艾蒙》。」

「那很好啊。」民俊回答,他打开房间冰箱内拿来的汽水,发出啵的一声响,我看着他喝下饮料时喉结的动作:

「很多名人都很喜欢冷门的创作者。」

一瞬间我又觉得烦躁了。

我不应该这样对待阿梅梅,就算虚偽,也应该要称讚她,然后祝福她漫展顺利,签名会好好完成,未来一片光明。

「有人称讚你不高兴吗?」民俊问。

「我不知道。」我低下头看着,右手的中指上有厚厚的笔茧,骨头稜角分明,那是一隻长年都在画图的手。

下一秒,我突然有个想法——如果我全盘托出,他也只会淡淡的说很噁心的话——那我感觉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瞬间我觉得整个人,好像快要崩塌。

「因为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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